CONCH
页面位置页面位置:首页 > 四川电梯关于电梯事故的一些法律知识

新闻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人:
    刘先生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9828252871
  • 邮箱邮箱:
    19828252871
  •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成都市岳府街38号缤舍大厦写字楼14楼3号
在线咨询

四川电梯关于电梯事故的一些法律知识

来源:http://www.cdxkdt.cn/news441927.html时间:2015-10-28 00:00:00

发现电梯隐患但未采取正确措施的商场工作人员,应该不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因为他们对电梯的安全运行以及维修保养并不负有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地安监部门已澄清,造成事故的电梯并未处于发现事故后的维修阶段,而是“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

通过网上陆续发布的监控影像我们也可以看到,发现电梯盖板出现松动翘起的很可能是商场的普通工作人员,她们向商场作了汇报,在事发时对被害人和孩子提供了一定的救助,只是没有及时按下电梯的紧急停止按钮。因此事发后,网上也有一些质疑这些营业员的声音。
目前虽然对该事件已有了调查结论,但主要涉及的是单位责任,尚未明确相关个人的责任。

但我想有一点是相对来说较能确定的,就是发现电梯隐患但未采取正确措施的商场工作人员,应该不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因为商场的工作人员、营业员也和普通人一样,并无电梯方面的专业知识,甚至连如何使电梯紧急停止都不知道。这可以说暴露了商场的安全培训没有做到位,但也使得这些人很难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因为她们对电梯的安全运行以及维修保养并不负有相应的责任。

至于此事件中究竟是否有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涉及哪些责任人,还需要由质监等部门和警方介入调查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据《上海法治报》基于事故责任认定,受害者家属可将商场、肇事电梯的生产商和维保单位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责任。

  • 电话:

    19828252871

  • 地址:

    成都市岳府街38号缤舍大厦写字楼14楼3号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