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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梯维修|既有住宅今后可加装电梯

来源:http://www.cdxkdt.cn/news441985.html时间:2018-10-10 00:00:00
成都电梯维修|既有住宅今后可加装电梯

晨报讯(记者 刘良昌) 近年来,电梯困人等事故屡见不鲜,电梯安全备受市民关注。据统计,目前,我省登记在用电梯已接近11万台,且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用电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出台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政策

针对电梯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质量认证等手段,促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抓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加强电梯采购环节管理,对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乘客电梯,在其招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中应当规定配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

当前,我省还有许多没有电梯的老旧小区。对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理要求、申请程序、资金来源等事项,稳步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为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和服务。针对无物业管理单位、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维护保养单位的“三无”电梯,建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针对“三无”电梯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开展重点挂牌督办,并定期予以通报。

老旧和发生事故的电梯

要进行安全评估

《实施意见》提出,制定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作用,畅通电梯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渠道。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细化电梯安全评估标准,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人对首次登记满十五年的、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五年的老旧电梯以及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电梯委托相关机构实施安全评估。对于申请更新改造大修的电梯,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人委托相关机构实施安全评估。推行“电梯设备 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推动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 维保”等新模式。建立电梯维保和检验信息公示机制。

建立全省电梯

动态监督管理系统

《实施意见》提出,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全省电梯动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数据联通,实现全省数据的对接,全面掌握全省电梯安全运行状况。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并纳入政府公共应急平台,统一协调指挥当地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工作。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工作,电梯使用管理人应为通信运营商提供设备安装所需场地、市电接入等协调帮助工作。

积极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定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探索“保险 科技 服务”新模式,依法依规完善电梯安全风险、事故预防管理制度和电梯事故保险应急预付、赔付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相关配套措施,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科学、有效、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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